生活中经常会生一些赠与行为,赠与人不交付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不可撤销的,那怎么认定公证过后的赠与合同效力呢? 赠与合同如果办理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不能被撤销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签订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也就是说,赠与人不交付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赠与合同任意
2019-06-12 18:01:28 浏览 47 查看详情 >很多人签署房屋赠与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房屋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房屋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案例分析
2019-06-12 17:59:09 浏览 76 查看详情 >有关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对于很多人来讲都是不太了解的,有的人也为赠与是单方面的,只要赠与人答应要赠与,赠与合同就成立。那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赠与合同又有怎样的效力呢? 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 商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法。 二、赠与
2019-06-12 17:57:43 浏览 38 查看详情 >赠与房屋没有过户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生效,但是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法律意见】 房屋赠与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公证与效力无关(除非你们在协议中约定生效条件为公证)。但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
2019-06-12 17:54:35 浏览 58 查看详情 >父母靠着努力打拼下来的房产大多数都是会赠与儿女,但是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名字一般都是填写父母自己的,所以如果要赠与他人的话还是要双方协议好签订好合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父母房屋赠与协议】 赠与人: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 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___________ 第一条:赠与目的 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
2019-06-12 17:52:46 浏览 65 查看详情 >一、房屋赠与需要办理公证吗 国家税务总局在7月3日发布的2015年第50号公告中规定,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 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 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该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采用公示公信
2019-06-12 17:50:07 浏览 68 查看详情 >房产赠与需要我们缴纳一定的费用,也就是我们所称的公证费,公证费的缴纳是我们法律所规定的,任何不按规定缴纳的法人个人都会受到法律罚没。所以对于公证费的缴纳有一定的了解是非常必要的 一、赠与房产公证费的缴纳 赠与的话费用很高,评估费貌似按评估的房产价值收。赠与的公证费是百分之二的房产价值,过户时候还有百分之三的税费。办理赠与公证可以附继续居住条件。公证后必须双方同意才可以变更。不如走买卖手续,不需要评估。房产定价的时候只要不低于该地区房产最低指导价格就可以。按
2019-06-12 17:47:54 浏览 63 查看详情 >首先,如果房产赠与不仅需要写一个协议书,还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只有办理过户之后才视为交付。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想让赠与行为在法律上生效,要么办理赠与公证,要么就办理过户。 其次,公证的话是按照标的收费,收费不低 最后,如果是赠与的话,直系亲属间的过户是免费的,也不需要办理赠与公证,
2019-06-12 17:47:29 浏览 67 查看详情 >房屋赠与合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9-06-12 17:45:06 浏览 52 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
2019-06-12 17:35:48 浏览 73 查看详情 >1、成本法 (1)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2)重置成本法,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2019-06-12 17:32:21 浏览 54 查看详情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行为,更好地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有计划地供应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京政发[2005]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以下简称土地储备开发)是指政府依法通过收购、收回、征收等方式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并组织实施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土地供应条件的行为。
2019-06-12 17:30:19 浏览 57 查看详情 >在很多准备将房子出售出去的人心目中,房产评估这一步有不可或缺,所以我们在将房子交给评估公司前,要了解下收费的相关问题。那么,地产估价方法有哪些? 房地产估价收费标准是什么? 1、免费评估。现如今,国内几家大型的房产类网站、或者拥有房产频道的综合性网站均开始为消费者提供免费二手房估价这一服务,做得比较大的有房天下,也是大家觉得比较专业的平台。 2、付费评估。当然,网上的评估似乎是有些不靠谱的,也无法为我们出具正规的评估报告,而咱们涉及到贷款
2019-06-12 17:28:01 浏览 63 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
2019-06-12 17:22:19 浏览 71 查看详情 >